在《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中农发〔2020〕11号)的指导下,整合天长市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3 级积分制建设与管理的业务需求,建设村民家庭档案、积分申报、积分公示、商品核销积分、积分排行榜、乡村荣誉榜、数据统计分析等于一体的乡村积分管理平台,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、参与不够等问题,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、可考核,实现“积分改变习惯、美德深入人心”的目标。